“谢谢!谢谢!”前不久,在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室里,一名中年男子冲着屏幕不住道谢。他叫小友社,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这是浙江乐清市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向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的现场。经过核对询问,这笔司法救助金历经近3000公里跋涉,在浙滇两省三级检察机关的通力合作下,最终送到他手中。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17年12月,小友社年仅16岁、跟随母亲在乐清打工的小儿子余某,乘坐朋友小邓(未成年人)驾驶的摩托车,因小邓酒后驾驶与停放在路边的卡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8年3月,小邓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在审查这起案件时,发现被害人余某家境困难,且犯罪嫌疑人也未进行赔偿,便将该线索移送至有司法救助职能的控告申诉部。
控申部的检察官向当地政府部门了解了小友社家的情况,发现他家经济十分困难,难以负担丧葬费用。小邓家里也很困难,2.4万元赔偿款一直没有付清。检察官认为小友社夫妇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帮助他进行申请。3月26日,小友社夫妇来信向乐清市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检察机关很快决定,给予小友社夫妇2万元司法救助金。
可这时却出现一个难题:发放司法救助金需要当场履行一些手续,但是让小友社夫妇从云南赶来,这路费又是一大笔开销。
如何才能把这笔司法救助金送到小友社手中?检察官想到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这套系统本来是为了方便群众控告、申诉而设置的,已经实现了全国检察机关的互联互通。通过这套系统,乐清市检察院可以与怒江州检察院视频连线,让小友社夫妇在当地就可以接受司法救助金的核实与发放。
在最高检技术部门牵头下,通过两省三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视频连线,向救助申请人小友社当场宣布了《司法救助决定书》,怒江州检察院帮助核实了救助申请人小友社的身份、账户等信息,小友社在《司法救助金发放登记表》等文书、单据上签字捺印,这笔异地救助金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近年来,最高检不断强化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高检察机关人权司法保护和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水平。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对5.1万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了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4.3亿元。
今年4月至12月,最高检统一开展了“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最高检强调,专项活动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的救助对象范围,全面开展救助工作,并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各级检察机关要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最高检特别强调,在专项活动开展中,基层是重点,要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作用,形成响应及时、工作有力的司法救助体系;首办是关键,要把群众的救助诉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公正是根本,要准确把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救助条件,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合理救助;规范是保证,要根据所办案件和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审查决定。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依托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和平台,做好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优化救助效果。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15日 17 版)